關于公開選調西平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我縣監察體制改革和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根據縣編委會研究意見和實際工作需要,并報請縣委同意,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3名、派駐機構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職位
(一)職位一
面向全省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機關科員職位工作人員3名。
(二)職位二
面向全省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科員職位工作人員8名。
選調職位具體要求詳見《西平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與擬選調職位相匹配的其他條件。
(二)職位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全省各級機關中已登記備案的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單位除外);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4.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職業資格(A證)、注冊會計師、會計或審計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及員額檢察官、員額法官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計劃內普通招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試用期未滿或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2.在職人員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同意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的;
6.與西平縣紀委監察委現職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
7.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人員在西平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xiping.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發布相關選調信息。
(一)報名時間: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報名地點與方式:本次報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西平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西平縣西平大道178號,西平縣委西樓二樓1210室)。
報名咨詢電話:0396-6226816;0396-6263806。
(三)報名提交材料:
1.《西平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3.本人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登記備案表》復印件各1份(加蓋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章);
5.歷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加蓋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
(四)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報名一個職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一經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信息或違反公開選調規定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達不到3:1的,需核減該崗位擬選調人數。
四、考試的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全權委托第三方命題和評卷。
(一)筆試
滿分100分,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與河南省公務員招錄筆試內容相同。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員與擬選調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考人數不足2:1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如出現棄權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情況,按照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如出現選調對象總成績相同情況的,以筆試得分高者為優先選調對象。
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縣委組織部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西平縣人民政府網和駐馬店人才信息網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以上網站信息,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報名、領取準考證和參加筆試、面試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負。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選調職位1:1的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現空缺的,從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出現成績相同情況,按照上述原則進行。
六、公示、試用與辦理轉任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因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選調人員進入單位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轉任手續。試用期滿后,由單位及時組織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新選調的工作人員,由選調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個人素質能力特點和專業特長,科學安排崗位,個人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新選調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凡在報名后在原單位晉升職務(不含職務職級并行晉升職級)的,不予承認。
中共西平縣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西平縣委組織部
2019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