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溫縣招聘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臨時協管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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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溫縣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鄉鎮人社所臨時協管員,男女不限。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紀律觀念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心理素質,自愿從事鄉鎮(街道)人社所輔助工作;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口齒清晰,會講普通話,無殘疾、無傳染病、無紋身、無重聽、無色盲,具備工作需要的身體條件;
6、中共黨員、退伍軍人、近2年畢業的大中專學生、有人社工作經驗的優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其他不適宜從事招聘崗位的。
二、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時間:2021年8月5日至9月30日
上午8: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地點:溫縣人才交流中心(人民大街中段38號)
咨詢電話:0391-6195158
報名時需攜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退伍軍人需提供退出現役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須填寫《溫縣鄉鎮人社所協管員報名表》;
(4)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張(含報名表);
2、面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協作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創新能力等綜合素質。
3、簽訂勞務合同。經面試合格,組織考察同意后,與其簽訂勞務合同,予以聘用。
三、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工資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18>26號) 執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溫縣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8月3日
